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揭阳电梯生产、经营相关
揭阳电梯生产、经营相关
发布者:handler 发布日期:2023-07-21 02-35-11

建设单位应当对揭阳电梯土建工程承担防渗漏保修责任,防渗漏保修期限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不得少于五年。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应当采取措施保障电梯安全,不得将电梯用于建筑材料、建筑垃圾的运载等工程建设施工作业。


鼓励既有住宅加装电梯。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应当符合规划、建设、安全、消防等方面的法律、法规以及技术规范、标准的规定。建设单位应当在电梯交付使用前,完成电梯机房、井道、轿厢内通信和无线信号覆盖。


工业和信息化、住房城乡建设、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等部门应当采取措施推进电梯机房、井道、轿厢内通信和无线信号覆盖工作。


电梯制造单位应当履行下列电梯安全义务:

  (一)向电梯使用单位提供必需的电梯备品备件、技术培训和其他技术帮助;

  (二)不得设置技术障碍影响电梯正常运行;

  (三)配合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调取电梯运行参数和故障记录等信息;

  (四)法律法规、安全技术规范及相关标准规定的其他义务。


电梯的安装、改造、修理,应当由电梯制造单位或者其委托的依法取得相应资质的单位进行。受委托单位不得转包、分包或者变相转包、分包电梯的安装、改造、修理业务。


原电梯制造单位已经注销或者不再具备相应资质的,电梯的改造、修理应当由电梯使用单位委托依法取得相应资质的单位进行。承担电梯改造、修理的单位,对电梯质量安全负责,并向电梯使用单位提供电梯改造、修理的技术资料。改造单位应当更换电梯产品铭牌,并承担电梯制造单位的义务。


电梯的安装、改造、重大修理竣工并经监督检验合格后三十日内,施工单位应当向使用单位移交有关技术资料、监督检验报告,并办理书面交接手续。


揭阳电梯维修保养、电梯安全检查、电梯购买安装就找昌宏电梯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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