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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未经检验的汕头电梯被罚
使用未经检验的汕头电梯被罚
发布者:handler 发布日期:2020-08-29 04-44-27

汕头电梯未经检验让甲方使用,电梯公司被罚3.万元


我局特设科执法人员对超市使用的电梯进行安全检查,发现该超市已投入使用的2台电梯未经监督检验。经查,这2台电梯由一电梯技术服务有限公司安装,但在安装完毕后未经监督检验便交付给超市使用。


该公司上述行为已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二十五条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八十二条第一、三款的规定,我局决定对该公司给予以下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决定:处罚款计人民币叁万元整(¥30000.00)。


小区使用未检验电梯,开发商被罚款30万!

小区内电梯故障频发,业主被困电梯情况时有发生,经检测发现小区内10台电梯均未检验。近日,市场监管局对该10台电梯的使用单位进行了立案调查,并最终做出罚款30万元的行政处罚决定。


使用未检验电梯,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四十条第三款(未经定期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特种设备,不得继续使用)之规定,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市场监管局对开发有限公司做出行政处罚:责令停止使用未经检验的10台电梯,经检验合格后方可使用;罚款人民币30万元。


使用未经检验的电梯 物业被罚3.5万元

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使用未经检验的电梯,被罚款35000元。执法人员在现场检查时,发现该单位负责使用管理的一部电梯超过电梯年检合格有效期仍在使用。


该单位存在使用未经定期检验电梯的行为,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四十条第三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八十四条第(一)项的规定,对其处以35000元罚款。


汕头电梯维修保养、电梯安全检查、电梯年检就选昌宏电梯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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