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网站首页 » 新闻中心 » 行业动态 » 为未检普宁家用电梯提供维保也违法

栏目分类
联系我们

普宁市昌宏电梯公司

免费热线:4006-555-890

手  机:13902759563

电  话:0663-2863608

传  真:0663-2863608

E-mail:1425372084@qq.com

地  址:普宁市广达路怡景家园北栋1梯

为未检普宁家用电梯提供维保也违法
为未检普宁家用电梯提供维保也违法
发布者:handler 发布日期:2023-08-26 04-41-16

对辖区内在用普宁家用电梯进行现场检查,发现该公司4台梯上个年度的特种设备使用标志显示下次检验日期为2023年3月22日,5台客梯上个年度的特种设备使用标志显示下次检验日期为2023年3月8日,共有9台电梯超期未检正在使用。


执法人员依法对A公司进行立案调查,同时调取了这9台涉案电梯于2023年3月和4月的半月维保单,发现电梯维保单位在涉案电梯超期未检的情况下仍正常维保,且未依法采取任何形式向区市场监管行政主管部门报告。


经调查发现,该电梯维保单位存在麻痹大意思想,认为电梯使用频率较低,推迟几天检验也没有关系。


电梯维护保养单位发现使用单位有下列情形,应当及时向电梯所在区市场监管行政主管部门报告:使用未依法办理使用登记的电梯;使用未经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电梯;使用存在严重事故隐患或者报停、报废的电梯;违法进行电梯改造、修理、维护保养;其他危及电梯使用安全的情形。


该电梯维保单位在上述9台电梯超期未检仍在使用的情况下仍然提供维保服务,该行为违反了《市电梯安全条例》第三十六条第二项的规定,应当依据《市电梯安全条例》第六十一条第四项的规定“违反本条例第三十六条规定,未履行报告义务的,处以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予以处罚。


普宁家用电梯维修保养就找昌宏电梯公司。

普宁市昌宏电梯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备案号:粤ICP备16121330号    地址:普宁市广达路怡景家园北栋1梯  电脑版 | 手机版

网址:  免费热线:4006-555-890  手  机:13902759563  电  话:0663-2863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