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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来家用别墅电梯安全维保相关
惠来家用别墅电梯安全维保相关
发布者:handler 发布日期:2023-04-22 12-28-35

惠来家用别墅电梯当事人在电梯维护保养中未严格执行安全技术规范规定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四十五条第二款。


电梯的维护保养单位应当在维护保养中严格执行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保证其维护保养的电梯的安全性能,并负责落实现场安全防护措施,保证施工安全”及《电梯维护保养规则》第七条第一款第(一)项至第(四)项“维保单位进行电梯维保,应当进行记录。


记录至少包括以下内容:

(一)电梯的基本情况和技术参数,包括整机制造、安装、改造、重大修理单位名称,电梯品种(型号),产品编号,设备代码,电梯型号或者改造的型号,电梯基本技术参数;

(二)使用单位、使用地点、使用单位内编号;

(三),维保单位,维保日期、维保人员(签字);

(四)维保的项目(内容)进行的维保工作,达到的要求,发生调整、更换易损件等工作的详细记载”之规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八十八条第二款“电梯的维护保养单位未按照本法规定以及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进行电梯维护保养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罚”和本法条第一款“违反本法规定。


未经许可,擅自从事电梯维护保养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之规定,参照《湖南省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试行)》第十二章第一节第二百四十二条裁量基准第1目裁量基准“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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