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宁市昌宏电梯公司
免费热线:4006-555-890
手 机:13902759563
电 话:0663-2863608
传 真:0663-2863608
E-mail:1425372084@qq.com
地 址:普宁市广达路怡景家园北栋1梯
潮州电梯“吞人”、“卡人”事故已经不再是什么新鲜事情了,早在几年前,某商场扶梯伤及儿童事件如今还历历在目,也因为责任划分、赔偿问题商场方与家长争执不休,最后诉诸法院,为此给双方人身、财产造成了损失。
电梯作为现代社会中一种代步设施,它与人们的生活、工作、学习紧密不可分,为此电梯安全问题已经成为一个社会话题,亟需关注。
电梯数量的增加而发生安全事故的风险也在增大,这无疑给社会和谐、稳定、城市经济发展带来了隐患。
电梯的使用安全,涉及生产厂家、销售公司、电梯配件生产单位、安装单位、维保单位、业主委员会、业主大会、物业公司、检验机构、房产局、质监局等诸多环节,特别是住宅电梯,由于选择权、产权、管理权相互分离,是电梯故障高发区域,而电梯安全事故发生的背后,乘客赔偿则成为当前难点、矛盾点。
出现赔付难题主要有如下两方面:
一是事故安全责任主体不清晰。电梯的安装、保养、维修、改造、更新、使用涉及到开发商、业主、物业、社区、制造单位、维保单位、检验机构、乘客等相关利益方,一旦发生电梯事故造成伤亡等问题,无法就涉事方的权利义务提供明确的法律依据。
二是电梯事故责任主体多方。电梯运营是“分段式”的,所有权、使用权、物业管理权、技术管理权(维修、维保、检验权)和具体使用者涉及多个主体,往往造成安全责任链条不明晰。一旦发生电梯伤人事故,围绕谁来赔付伤者的医疗费,物业、开发商及维保公司便会陷入互相扯皮、卸责的困境。
三是事故安全责任调查周期较长。事故调查往往耗时较长,而受害者由于未能及时获赔,延误治疗现象时有发生。
针对电梯安全事故多发、但责任认定和赔偿较难的现状,农工党员、湖南君杰律师事务所许小军律师建议立法推行电梯安全事故强制责任险,作为法定保险在全市范围内实施。此举有利于减少法律纠纷、简化处理程序,确保受害人获得及时有效的赔偿。
早在十年前,英美等发达国家就推行了电梯保险机制。事实上,推行入电梯责任保险机制,就是引入了社会救援机制,增加了社会承受能力,以社会救助的力量,化解不断高发多发的电梯责任事故中个体风险承受能力的不足,弥补受害者及其家属的经济损失。
这也体现出电梯责任险产品的社会公益属性,对此,政府立法是保障公共责任保险发展模式的一次有益尝试,对降低公共服务运行成本,增强单位企业抗风险能力,保障市民生命财产安全,无疑都具有重要的意义和价值。
潮州电梯维修保养、电梯安全检查就选昌宏电梯公司。
上一篇:汕头出台加强电梯安全监管意见
下一篇:揭阳旧楼加装电梯需精准施策
- 2020-05-26居民楼加装惠来电梯费用问题
- 2023-10-12加装普宁电梯的老小区如今如何咯?
- 2023-10-12揭阳电梯装阻车系统,需要报备吗?
- 2023-10-12汕头电梯“老龄化”
- 2023-10-08普宁电梯困人怎么办?
- 2023-10-08某揭阳电梯存重大安全隐患
- 2023-10-08“熊孩子”踹坏汕头电梯
- 2023-10-02老旧小区改造加装“共享普宁电梯”
- 2023-10-02揭阳电梯底坑脏乱,被罚4万元
- 2023-10-02老楼加装汕头电梯如何让1楼也同意
- 2023-10-01普宁电梯困人应急预案
- 2023-10-01揭阳电梯突发停电如何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