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网站首页 » 新闻中心 » 行业动态 » 汕头电梯的检验、注册、办理问题

栏目分类
联系我们

普宁市昌宏电梯公司

免费热线:4006-555-890

手  机:13902759563

电  话:0663-2863608

传  真:0663-2863608

E-mail:1425372084@qq.com

地  址:普宁市广达路怡景家园北栋1梯

汕头电梯的检验、注册、办理问题
汕头电梯的检验、注册、办理问题
发布者:handler 发布日期:2020-03-01 02-16-55

汕头电梯等特种设备注册登记问题


辖区存在一些使用单位购买的特种设备(叉车、起重机械、电梯)一直未使用,当准备使用去办理使用的登记时,发现出厂的检验报告已超期。


注册登记机关指出:

必须提供在有效日期内的合格的监检报告才准予办理使用登记。


使用单位去特检院报检,特检院指出:

必须先办理使用登记,取得使用登记号才能检验。


请问这种情况,是特检院先检验,还是注册登记机关先办理使用登记?


答:使用登记部门可以先办理使用登记,同时要求使用单位申报定期检验。定期检验合格后,使用单位才能使用,否则,按照《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八十四条处理。


汕头电梯维修保养、电梯购买安装一条龙服务、电梯安全检验问题就找昌宏电梯公司。

普宁市昌宏电梯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备案号:粤ICP备16121330号    地址:普宁市广达路怡景家园北栋1梯  电脑版 | 手机版

网址:  免费热线:4006-555-890  手  机:13902759563  电  话:0663-2863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