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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头电梯井噪音扰民开发商是否担责
汕头电梯井噪音扰民开发商是否担责
发布者:handler 发布日期:2019-10-16 11-50-46

近日市民王女士喜迁新居,从住了多年的老旧小区搬进了新买的一套高层楼房里。但是汕头电梯的噪音却让她苦不堪言。


在充分享受汕头电梯带来的便捷之余她却发现,与汕头电梯井一墙之隔的卧室,每天晚上都能听到汕头电梯运行的噪音,这令本身就容易失眠的她更加苦不堪言,她数次找到开发商协调此事,始终没有回应。


王女士想知道,汕头电梯噪音扰民像这种情况开发商是否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


昌宏电梯表示:我国《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对噪声排放的声环境区分及排放限值作了较为详细的分类,明确规定了住宅卧室等以睡眠为目的、需要保证夜间安静的房间的噪声排放限值。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第二条第二款的规定“本法所称环境噪声污染,是指所产生的环境噪声超过国家规定的环境噪声排放标准,并干扰他人正常生活、工作和学习的现象”。


上述事件中,王女士房屋的卧室内听到的噪声排放源来自汕头电梯,位于敏感建筑物即该居民楼内,如经检测有证据证明噪声超过标准,影响业主正常休息,开发商就应承担相应责任,采取措施排除噪声妨碍。


汕头电梯维修保养、电梯噪音处理、电梯安全问题检查、电梯年检就找昌宏电梯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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