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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行超15年的汕头电梯,可用维修资金更换
运行超15年的汕头电梯,可用维修资金更换
发布者:handler 发布日期:2019-04-13 03-10-20

汕头将充分发挥维修资金保障作用,支持老旧小区和汕头电梯更新改造,对于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发生危及房屋正常使用和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形,需要使用维修资金实施维修除险的,不经业主表决直接对汕头电梯开展应急维修。


对尚未建立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或汕头电梯维修资金余额不足的老旧小区,各地建设(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应按照有关规定积极指导业主及时开展维修资金的筹集、续筹工作。


对已建立汕头电梯维修资金的老旧小区,应充分发挥汕头电梯维修资金的保障作用,支持对本小区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更新、改造和运行超过15年的老旧汕头电梯的维修、更换。


对需要加装汕头电梯的老旧住宅,应遵循“业主自愿、充分协商、保障安全、政策支持、依法合规”的原则,指导业主按照要求加装电梯。


而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发生危及房屋正常使用和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形,需要使用维修资金实施维修除险的,可按照规定,不经业主表决直接开展汕头电梯应急维修。


汕头电梯维修保养、电梯安全检查、电梯24小时紧急救援服务就选昌宏电梯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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