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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头电梯加装福利,最高可补贴10万!
汕头电梯加装福利,最高可补贴10万!
发布者:handler 发布日期:2020-03-31 04-15-58

随着老龄化社会的来临,市民对于城市老旧小区加装汕头电梯的需求日益强烈。


需经过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书面同意

根据《意见》,城区范围内的既有住宅,满足以下全部条件的,可以依法申请加装电梯:城市规划区范围内,具有合法权属证明,非单一产权;电梯加装在建设用地红线范围内;未列入房屋征收范围和计划;建筑结构、消防安全等符合加装条件;四层及以上且已建成投入使用的无电梯住宅(不含别墅)。《意见》规定,申请既有住宅加装电梯还应当征询本单元全体业主的意见,并经本单元房屋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占总人数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书面同意。


可通过3种方法筹集资金

按照“谁受益,谁出资,谁所有”的原则,既有住宅加装电梯所需的资金由所有受益业主承担。所需资金按照以下方式筹集:1、根据所在楼层等因素,由业主按照一定的分摊比例共同出资,分摊比例由共同出资业主协商约定。2、原产权单位或者原房改售房单位(不包括财政拨款的预算单位)出资。3、社会投资等其他合法资金来源。


最高可补贴10万

根据《规定》,加装电梯后新增加面积为业主共有,但不予办理不动产登记,不再调整各业主的分户产权面积;容积率增加部分不再补缴地价款、市政基础设施配套费等其他费用。电网企业应免收(临时)接电费和居民电力增容费。业主可以提取房屋所有权人名下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作为个人出资部分,提取额度不超过首期交存额的50%。既有住宅加装电梯,政府根据住宅层数不同分别给予相应财政补助:四至五层住宅8万元/台,六层(含)以上住宅10万元/台,财政补助资金由市、区财政各承担50%。其他县、区(开发区、新区)参照执行,财政补助资金由各县、区(开发区、新区)自行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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